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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業餘田徑總會設立「千禧獎金計劃」以鼓勵及表揚在各類型國際賽事中表現卓越的運動員及其教練,獎勵準則如下:
1.
凡由本會選派的香港代表參加(表一)中的國際比賽,如能達到(表二)中的成績,均獲頒發獎金,若有賽事未列於(表一)內,執委會按賽事水準作個別考慮。
2.所有比賽之成績均需符合國際田徑協會的認可準則。
3.
運動員在同一賽事同一項目分別於初賽/準決賽/決賽中多次達到標準時,只認可最佳表現的一次。
4.所有名次獎的獲獎項目,必須有三個或以上國家/地區參賽 (國內比賽以省為單位);同時運動員必須要勝出二個或以上的其他國家/地區的代表。若運動員在亞洲級或以上的賽事中取得優異成績而未能符合此項準則,執委會有權作特別考慮及處理。
5.若是隊際/接力項目,獎金將以雙培獎勵,並平均分配予各曾在初賽或決賽中參賽的運動員及其教練。
6.獎金分配將按(表一)中的獎金金額計算,其中百分之七十歸運動員,百分之二十歸教練,百分之十歸啟蒙教練,運動員須於每次比賽前把教練資料申報。
7.如運動員被指在有關比賽期間有違體育精神,經証實後,執委會有權在該賽所獲的總獎金額中扣減最高百分之二十。
8.本獎勵計劃由二OOO年一月一日開始生效,本會有權在需要時進行檢討及作出修定。
9.獎勵詳情參閱(表一)及(表二)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