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代表隊之遴選準則  
 

香港代表隊之遴選準則

請按此瀏灠遴選標準

準則1. 運動員資格

無論任何情況,運動員必須已在香港田總註冊不少於一年,並乎合以下代表資格要求。

類別

賽事

資格要求

I)埠際邀請賽

本地國際性邀請賽

 

澳門/廣州/香港城巿田徑邀請賽

埠際田徑賽

夏季田徑邀請賽

1. 現居港不少於一年;及

2. 於截止日期前達田總選拔標準

 

II) 國際邀請賽

 

全國室內田徑錦標賽

全國田徑錦標賽

中華台北田徑/馬拉松錦標賽

泰國田徑/馬拉松錦標賽

菲律賓台北田徑/馬拉松錦標賽

馬來西亞北田徑/馬拉松錦標賽

越南田徑/馬拉松錦標賽

新加坡田徑/馬拉松錦標賽

澳門/北京/芭提雅/桑卡國際馬拉松

山形國際越野賽

韓國國際女子道路接力賽

1. 現居港連續3年或以上;及

2. 於截止日期前達田總選拔標準

 

III) 亞洲級或以上的錦標賽

 

世界田徑/半馬拉松/馬拉松錦標賽

世界室內田徑錦標賽

世界越野錦標賽

世界盃田徑賽

世界盃競步賽

亞洲田徑/半馬拉松/馬拉松錦標賽

亞洲室內田徑錦標賽

亞洲越野賽錦標賽

亞洲格蘭坡治賽

亞洲巨星田徑錦標賽

1. 現居港連續7年或以上;

2. 持有持區護照/英國海外護照/居英權之英國護照;或於97年前在港出生及長大而持其他國籍護照;

3. 於截止日期前達國際田協/亞洲田協/田總之選拔標準;及

4.符合國際田協/亞洲田協之選拔規則或要求

 

IV) 綜合運動會

 

奧林匹克運動會

亞洲運動會

東亞運動會

全國運動會

 

1. 現居港連續7年或以上;

2. 持有持區護照/英國海外護照/居英權之英國護照;或於97年前在港出生及長大而持其他國籍護照;

*全國運動會則須持有回鄉証

3. 於截止日期前達選拔標準;及

4. 符合有關體育機構/奧林匹克委員會/遴選委員會之規則及要求。

準則2

運動員的比賽狀態、以往紀律、及在該賽事爭取前列成績的機會等因素亦將被考慮。

準則3

破紀錄但未達遴選標準要求者,在所有的遴選中可能會被考慮。

準則 4

獲遴選運動員可能需於出賽前進行要求之體能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