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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田總屬會運動員可經各屬會代表申請成為田總註冊運動員。有關申請 指引 及 表格 可到本會辦事處索取或於本會網頁下載www.hkaaa.com。2008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成年運動員 (20歲或以上) 註冊費為港幣80元正﹐10歲至19歲 (即1989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 的青少年運動員則為港幣40元正。
註冊手續完成後,運動員即時授權予本會及奧林匹克委員會使用閣下之肖像、姓名、聲線及個人資料作為活動籌辦及推廣之用,而無需再經閣下審查。
填妥之註冊表格應交回田總辦事處作處理,並於14個工作天後領取註冊証。
持有效註冊証之會員可於由本會安排下的訓練時間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指定的地點作晚間訓練。為安全起見,運動員訓練時需遵守本會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所發出的指引及規則。
使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指定場地作訓練之守則
- 所有田總註冊運動員如遵守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及本會發出的訓練規條皆可免費使用灣仔運動場 ( 週一至週五晚上 6 時至 9 時正 ) 或深水步運動場 ( 週三及週五 6 時正至 9 時正 ) 作練習或練用途 .
- 運動員必須出示有效田總註冊証方可進場練習 .
- 擲鐵餅及擲鏈球練習時間為星期二至星期五 , 擲標槍於一 (灣仔場), 三及五(深水步場)進行練習 , 此練習時間安排每月對調 , 而推鉛球練習時間為星期一至五 .
- 田總註冊教練可借用場地器材如欄架 , 鐵餅等 .
- 運動需出示有效投擲器材借用証方可借用投擲器材 .
- 第 2, 第 3 及 4 線道用作速度及短跑練習 ; 第 5 及 6 線道是用作跨欄練習 . 運動員以逆時針方向跑 .
- 運動員需負責個人安全及切勿做出危害他人安全之行為 .
- 如有運動員違反上列守則 , 場地職員有權禁止其練習 .
灣仔運動場健身室使用証
田總註冊運動員可向本會申請灣仔運動場健身室使用証 . 健身室開放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晚上 6 時正至 9 時正 . 申請者必須在申請表上簽妥正確使用健身器材並願意承儋個人意外風險及責任之聲明書 . 2008 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健身室使用証申請費用 , 青少運動員及成年運員皆為每人港幣 100 元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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