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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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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田徑項目
- 全港首兩名及青年首兩名運動員入選,如青年運動員已於全港排名被挑選,青年組名額不設補上,換言之,每項目最多兩名青年運動員入選。
- 若入選成績相同,則挑選年齡較小的一名運動員。
- 因應賽事是否計劃選派接力隊,來決定組織『接力集訓隊』的需要,增加成員名單的靈活性。因此,100米及400米的入選準則與其他項目相同,全港首兩名及青年首兩名運動員入選。
道路長跑
- 馬拉松全港首兩名運動員入選
- 半馬拉松全港首兩名運動員及青年首兩名運動員入選,青年組名額不設補上,換言之,最多兩名青年運動員入選。
- 若入選成績相等,則挑選年齡較小的一名運動員
- 成績計算日期定為由2007年9月至2008年6月15日
競走
- 道路賽成年組20公里全港首兩名;青年組10公里首兩名青年運動員入選
- 場地賽成年組5000米全港首兩名;青年組3000米首兩名青年運動員入選
- 若入選成績相等,則挑選年齡較小的一名運動員
- 成績計算日期定為由2007年9月至200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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