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選準則

 

2008年

田徑項目

  • 全港首兩名及青年首兩名運動員入選,如青年運動員已於全港排名被挑選,青年組名額不設補上,換言之,每項目最多兩名青年運動員入選。
  • 若入選成績相同,則挑選年齡較小的一名運動員。
  • 因應賽事是否計劃選派接力隊,來決定組織『接力集訓隊』的需要,增加成員名單的靈活性。因此,100米及400米的入選準則與其他項目相同,全港首兩名及青年首兩名運動員入選。

道路長跑

  • 馬拉松全港首兩名運動員入選
  • 半馬拉松全港首兩名運動員及青年首兩名運動員入選,青年組名額不設補上,換言之,最多兩名青年運動員入選。
  • 若入選成績相等,則挑選年齡較小的一名運動員
  • 成績計算日期定為由2007年9月至2008年6月15日

競走

  • 道路賽成年組20公里全港首兩名;青年組10公里首兩名青年運動員入選
  • 場地賽成年組5000米全港首兩名;青年組3000米首兩名青年運動員入選
  • 若入選成績相等,則挑選年齡較小的一名運動員
  • 成績計算日期定為由2007年9月至2008年6月15日